关于清理清退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公告
广东省高明监狱在清理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过程中发现有部分款项无法退还供应商,根据《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狱办[2022]92号)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相关企业自公示日起30天内,持合同、收据、履约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我监办理清退事宜。
公示期满后,我监将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高明监狱 联系方式:0757-8886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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