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会见日查询
广东省高明监狱会见须知
为了加强对服刑人员会见工作的管理,规范会见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服刑人员会见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监狱的实际,现将会见时间调整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亲属会见时间调整为全年均可办理会见(含港、澳、台亲属),各监区不限定固定会见日(一监区固定每周四为会见日,法定节假日可正常办理会见),符合会见条件的服刑人员亲属均可来监按规定办理会见。
(二)会见登记时间:上午8:30—11:10、下午14:00—16:10。
(三)服刑人员的外国籍亲属办理会见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
(四)受委托律师办理会见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
(五)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因办案需要提审服刑人员的,办理时间一般为国家法定工作日。
(六)本通知自2019年3月1日开始实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会见要求
(一)服刑人员每月限会见亲属1次(一次远程会见折抵一次现场会见),每次不得超过3人。
(二)服刑人员亲属是指因血缘、婚姻、法律拟制与服刑人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
1、直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父、叔父、舅父、姑妈、姨妈、侄子女、外甥子女等。
3、基于婚姻的姻亲,即夫(妻)、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夫(妻)的兄弟姐妹、夫(妻)的侄子女和外甥侄子女、夫(妻)的伯、叔、舅、姑、姨等。
4、拟制血亲,即继祖父母、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实际形成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等。
5、上述亲属的配偶。
6、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其他亲属。
(三)服刑人亲属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服刑人关系的有效证件、村(居)委会(街道办)证明或属地公安机关证明办理会见手续,经监狱审核、补录身份信息后,再办理会见;非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证等到会见室办理会见。
(四)服刑人员社会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居委会、村委会、乡镇、街道、公证部门、户籍机关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外国籍亲属首次会见的由狱政管理科审核、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后办理。再次会见的,由狱政管理科审批后办理。
(六)会见咨询电话0757-88861403。
三、远程会见预约方式
符合会见条件的服刑人员亲属,可通过以下方式预约:
(一)通过互联网访问远程会见官方网站http://ychj.gdsf.gov.cn或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gdjyj.gd.gov.cn提出预约申请。
(二)关注“广东司法行政”或“广东监狱”微信公众号提出预约申请。
(三)到当地司法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预约申请。
远程会见参照现场会见相关要求办理,详情可咨询当地司法所。
四、会见程序
(一)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服刑人员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到会见服务中心登记办理会见登记手续→发(会见通知单)→持身份证或户口簿通过监门验证→进入候见厅等候会见→会见。
(二)需存款的可以按照服刑人员的分箱号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
(三)需顾送款存储请到会见服务中心处办理,法定节假日因银行业务原因,不接收顾送款存储。
五、交通路线
(一)自驾车路线:出发地→高明区荷城街道祥福路→高明监狱。
(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路线:出发地→广东省汽车站(或肇庆、江门、佛山等中转城市客运站)→高明区客运站搭乘524路或526路公交汽车→高明监狱。
广东省高明监狱
2019年2月27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高明监狱 联系方式:0757-88869831
备案编号:粤ICP备20053298 网站标识码:440000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