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巡察公告
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根据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工作部署,厅党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日开始对省高明监狱党委开展巡察工作,为期一个月,重点对监狱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主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核心职能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情况,巡察、审计和队伍教育整顿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厅党委第二巡察组现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监狱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反映。同时,如果了解监狱领导、警察职工存在赌博、借放高利贷、酒后驾驶等违纪违法问题也可一并反映。
为了拓宽巡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巡察工作成效,厅党委第二巡察组接受服刑人员对监狱党委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反映,重点反映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安排辅助工种等刑罚执行中存在的腐败问题,监狱警察是否存在侵犯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粗暴管理现象,是否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请在巡察期间将要反映的情况投入巡察组意见信箱,或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巡察组反映。
联系电话:0757-88869582
邮寄地址:
1.广东省高明监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祥福路538号广东省高明监狱(省厅第二巡察组收),邮编:528533。
2.省司法厅巡察组办公室:广州市政民路51号省司法厅巡察办(转省厅第二巡察组收),邮编:510405。
特此公告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第二巡察组
2021年11月1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高明监狱 联系方式:0757-8886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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